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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滞留码头3年,长江口“钉子户”终于被拖走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做人_要厚道    时间: 2020-8-25 01:32
标题: 滞留码头3年,长江口“钉子户”终于被拖走
现代快报讯(通讯员 连文涛 记者 严君臣)8 月 20 日,经 24 小时紧张工作,丰盛油 7 号油气船被安全拖离。此前,这艘油气船停泊在启东丰顺船舶重工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丰顺公司)舾装码头内三年之久。在启东法院指导下,这一影响长航安全及长江北岸岸堤安全的重大危险源被成功排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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△处理现场 通讯员供图
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,该油气船属于丰顺公司母公司东莞市丰海海运公司(以下简称东莞海运公司)所有,该船属于单底单壳特种装备船,2017 年 6 月起,该船受航运新规影响,无法在海上行驶,即停泊滞留在丰顺公司码头。其后,东莞海运公司因经营不善进入破产清算程序,该船仅由丰顺公司派出 1 名看守看管,在丰顺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,该船实际处于缺乏管理的状态。
由于该船舶停靠位置距离崇启长江大桥直线距离仅 2 公里,且泊位距长江口较近,江面风高浪急,夏季台风季长江入海口又常受台风影响,该船在失去动力且缆绳断裂的情况下,容易发生船舶走锚、漂移、与码头江堤碰撞的情形,可能对长江北岸岸堤安全产生威胁,极端情况下,该船脱离泊位后可能直接危及崇启长江大桥和航道过往船舶的安全。
启东法院受理丰顺公司破产申请后,第一时间发现了这一潜在的重大危险源,及时与管理人商讨对策,反复多次讨论、制定了专门的安全管理和应急方案。一方面,法院指导管理人加强值守,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,并配齐消防设施,确保船舶安全 ;另一方面,法院加强与政府管委会、安监、海事等部门联系和沟通,取得专业部门的专门指导。
法院并要求管理人及时与东莞海运公司管理人加强对接,及时协调解决员工工资、拖欠税费的问题,制定安全可靠并经海事、安监等部门批准认可的船舶拖离方案,务必确保船舶拖离过程中不发生漏油漏水现象,确保长江大堤和码头的安全。
8 月 19 日中午,管理人聘请的专业拖轮公司在相关部门的现场监督下进场作业,经 24 小时紧张工作,该油气船在大马力拖轮的牵引下,顺利被拖离码头,并安全通过崇启长江大桥,该船后续将报废拆卸处理,长江口一重大危险源就此成功被排除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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